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今天說,夫妻離婚時財產應均分,勞委會擬將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納入分配範圍。會請勞工保險局研究如何計算,找出1個公式。
王如玄在立法院受訪表示,美國與德國已實施類似方案,且都有1套計算公式。在台灣可能會有2種方式,1種是等先生退休,勞保局就把支票拆成2張,1張給太太、1張給先生;另1種是還沒有退休,就先給,但將來能不能退休還是未知數,所以有點類似貼現,必須要打折方式來給付。這2種方式都是可以考慮,會再請會計師就金額分配如何處理,能達到公平合理,研擬1套公式。
王如玄指出,夫妻離婚時對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,都應列入財產分配範圍,例如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,都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,將先生薪資內的一部分提撥出去;如果先生當初沒有從薪資內提撥這些錢去繳勞保費,在離婚時本來就要列入財產分配,這對家庭主婦的妻子來說,老年生活應被保障,且妻子對先生薪資的增加也有一定貢獻。
媒體詢問,此方案是否只適用無工作家庭主婦?王如玄說,夫妻財產是關係存續過程中所賺到的錢是雙方一同奮鬥,可能有1方薪資較高、另1方負責家務,雙方不管是先生還是太太賺來的錢,對家庭貢獻應是一致,也都應被保障。
因此,王如玄指出,不光是家庭主婦,只要1方薪水較高、退休保障較優渥,離婚時就應均分。